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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专栏将详细了解《外国人投资促进法》中向从事外国人投资企业经营、管理或生产、技术领域
的外国人发放的企业投资签证(D-8)。
1. 企业投资签证(D-8)申请资格条件
外国人经营、管理外商投资企业(根据外商投资促进法),或者从事某一特定领域的必要专业
人员的,可以发给企业投资签证。 但是,在国内招聘的外国人不属于必须专业人才。
企业投资签证具体包括法人投资(D-8-1)、风险投资(D-8-2)、个体企业投资(D-8-3)、
技术创业(D-8-4)。 在四种类型中,外国人进行法人投资(D-8-1)并获得企业投资签证的事例最
多,为此(i)投资对象必须是大韩民国法人,(ii)投资金额在1亿韩元以上(iii)外国人必须拥有投资的法
人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或拥有法人的股份等, 并向相关法人派遣或选任管理人员。
2. 申请方法及程序
一般来说,签证的申请必须向外国人滞留地管辖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出申请, 但企业投资签证也可
以在投资综合咨询室(KOTRA)提出申请。
另外,在外国人入境到国内之前,可以事先访问设在海外的驻外公馆,领取企业投资签证。 因公馆
长拥有1年以下滞留期限的企业投资签证发放权限, 外国人具备提交文件后可以直接向驻外公馆
申请。
3. 申请签证时提交的文件
签证机关在签证发放审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,可以加减提交文件。
· 签证申请书、护照、标准规格照片1张、手续费
· 外商投资申报书或投资企业登记证复印件
· 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、股东变动情况明细书原件
· 投资资金引进相关证明文件(现金出资时,相关国家海关或本国银行的外汇运出许可书、投资资金引进明细书)
· 投资金额不足3亿韩元的个人投资者的追加文件(资本金使用明细证明文件、营业场所存在证明文件等)。
4. 外国人登录
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90日内,向所在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者投资综合咨询处申请外国人
登录。 此外,持短期签证入境、以企业投资签证获准变更的,同时向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或投
资综合咨询处申请办理外国人登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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